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党的力量来自组织,组织能使力量倍增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丹阳法院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,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支部,坚持不懈抓基层、打基础,突出政治功能,确保支部自身坚强有力。
在管理党员中提升组织力。党支部的战斗力直接反映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上。严格规范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突出政治规矩和纪律性。增强全院党员的党性锻炼,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鼓励党员轮流主讲“微型党课”。结合实际制定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(组织)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实施细则,制定《丹阳法院党建工作要点》和《党支部考核细则》,切实解决组织生活随意化、弹性化问题,增强组织生活计划性和量化评估水平。深入推进“五事联动”主题党日活动,在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差的基础上突出“学”和“做”,引导党员在司法为民、基层解纷、诉源治理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我院不断打造标准化党员活动阵地,发挥党建文化的引领、教育、服务作用,不断增强党员归属感。严明纪律规矩,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司法作风开展定期督查,对“四风”问题和“微腐败”要严肃处置。
在打造队伍中提升组织力。丹阳法院聚焦提质增效,不断加强支部队伍建设。通过党支部集中换届改选,撤销原有5个联合支部,新建11个独立支部,各部门均成立独立党支部,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、同考核,让支部工作牢牢与审执工作结合,真正做到“支部建在庭上”。建立党建责任体系,严格落实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度,建立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、党组成员分工抓、机关党委直接抓和相关部门协助抓、党支部具体抓的党建责任体系,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在法院全面建设中的统领作用,真正让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持续抓好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,锻造过硬“主心骨”,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培训会、业务评查会、支部工作交流会。机关党委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去“红色基地”学习新经验、新方法,同时邀请专家学者进院讲课,全面提升支部书记的综合党建素质能力。
在为民服务中提升组织力。确定《“小法徽”贡献“大治慧”——党建引领“融合法庭”助推基层治理》为课题的书记项目,党组书记下基层、进企业、进村开展调研4次,积极推动项目进展。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当好“桥头堡”,推进具有丹阳特色“融合法庭”建设,制定下发了丹阳法院《关于争创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走访辖区重点企业、村委会,获取企业、人民群众最新司法需求,提供法律解答服务,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。积极开展“法治小课堂”等法治讲座、培训活动,积极投入“三官一律进网格”相关活动,全院党员干警全力助力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发生。